欠钱不还?大马律师教你「简单3步骤」获取赔偿!只要不超过RM5,000都可以用这个方法!

Momoco
Moretify 小桃小编

当初好心借朋友钱,怎知好心未必有好报!朋友欠钱不还,真是气死人了!

PO 上网也没用、想对簿公堂,又担心找律师答辩的费用多过索赔金额,难道没有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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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原来其实不用请律师,也能获得赔偿!

大马律师 Siow Chan Wai 日前在《律师有话说》平台分享了很多人不知道的方法,那就是用「小额赔偿程序」去追讨赔偿!

只要是「所有以个人名义的索偿」以及「金额相等于或不超过 RM5,000」都可以考虑此方案,不需要雇用律师出庭答辩!

▼程序会繁杂吗?不会,只要按照下面这 3 个步骤做就可以了:

步骤 1:索取表格

民众只需到法庭索取表格(Form 198)并填写有关资料(如双方的简单资料,索偿原因与事发经过);该表格必须准备 4 份,提呈给推事法庭的办事柜台,支付手续费(大约 R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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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偿方必须通过自己本身或其代理人面交送达、或通过预付挂号邮件(Prepaid Registered Post)将法庭处理之后的表格交给对方。对方必须在收到该文件的 14 天之内,提呈抗辩书。对方也可以提呈任何反诉。

步骤 2:上庭

因为法庭需要更快处理以及厘清事发经过,双方需要出席案件管理并厘清所需的上庭文件(如所有有关索偿的文件以及证人证词)。当所有上述文件已提呈,法庭将会给予开庭日期。

出庭当天,如果对方没有出席抗辩、或没有在给予的时间内提呈抗辩书,法庭可以直接给予判词或者延后再审。除此之外,法庭有权力给予相等于或不超过 RM100.00 的庭费。

在这期间,若双方达成共识并愿意庭外和解,索偿方必须告知法庭此结果。

步骤 3:胜诉之后

如果我赢了,对方耍赖怎么办?

当法庭给予判词后,你需要准备书写判词并提呈给法庭。当法庭盖印与批准后,你需要将一份提交给对方。

若对方不遵从,你可以提呈相关表格(Form 208)给法庭。法庭将会将会要求对方出席并给予合理解释。法庭可能会考虑将对方的产物扣押、以及变卖、分期付款,对方甚至会受牢狱之灾。

原来还有这个方法!快先收藏起来吧,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知道!

来源:律师有话说 /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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