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自己满多国外的朋友,总是大大力称赞大马男生特别绅士、特别体贴~
▼约会常常包办了所有的费用开销,这在一些普遍实行 AA 制的外国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可是这份绅士体贴,也让大马男生有点压力,有时候遇上喜欢的女生,却因为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能力照顾好对方,常常就先自行选择放弃了...
▼昨日一名大马男生正面临这样的挣扎矛盾当中,所以 PO 文想请网友给点建议:
▼详细内容如下:
自从有了女朋友后,和女朋友吃一餐打底也要 RM100。
一天 3 餐就用了 RM300,2 个星期吃 3 餐就花了我一个月工资了......
女朋友却吵着要和我分手,说我给她的不够多。我觉得人类很现实很可笑,难道要月入过万的人才有资格谈恋爱吗?
▼嗯?一...、一餐 RM100???我有看错没有?你和你女朋友到底去吃什么哦?
▼是餐餐吃金吗?也太夸张了!
▼稍微计算一下楼主的薪水,其实已经算很不错了!
一餐 RM100 X 3 餐 X 14 天 = RM4,200
▼就算真的月入过万,有钱也不是这样花的呀!
▼你有没有想过,有问题的不是你的薪水,反而是你的女友?
▼Bro,听我一句劝,建议你还是放生吧!
▼但要找一个愿意省吃俭用、共患难的女友,也不是这么容易能找到的!难不成交往前要先问她可以接受吃茶室、吃 Mamak 才告白吗?
▼想来都心酸,不得不说,对大马男生来说,现在这个社会真的很残酷一下,我没月薪 RM5,000 以上,都不敢想要交女友咯!
▼不过其实大马还是很多愿意一起省吃俭用共患难的女生,看看底下这些大马女生的留言!(小编可以认识一下吗?哈哈!)
不懂你认为现在要月薪多少,你才有勇气去交女友呢?
来源: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