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生产,除了准备迎接孩子,准妈妈也要安排工作交接和产假。一名女子却控诉,自己距离生产只剩一周时,被公司要求签下辞职信,认为自己形同被迫离职。

据《星洲日报》10月4日报道,苏海丽日前在Threads发文讲述这段经历。她声称,公司事后还指责她没有规划好生育计划,让她感到错愕,并向劳工局投诉及寻求协助。

苏海丽转述,劳工局官员告诉她,即使辞职信由她本人签署,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公司仍须支付她应享有的产假福利。这是她对官员回应的转述,报道并未提供劳工局就此案发表的正式说明。
她表示,自己当时已在公司工作超过90天,怀孕也已超过22周,并认为自己符合相关条件。不过,报道没有列出完整的适用条件,也没有交代劳工局是否已作出正式裁定,不能据此认定所有自行辞职的孕妇都一定享有相同福利。
对于公司指责她没有规划好生育计划,苏海丽说,协助她的劳工局官员质疑了这番说法。她表示,这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官员的回应让她感受到支持,随后也在帖文中向对方道谢。
报道也提到,她之后接受网媒《World of Buzz》访问时,鼓励面对类似处境的孕妇不要因担心失去工作而默默承受,也不要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感到内疚。
有关经历引起网民讨论,有人认为雇主应做好人力安排和工作交接,而不是把问题转嫁给即将生产的员工。不过,现有报道未交代公司的回应、投诉处理结果,或她是否已获得产假福利。

来源:星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