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外自己搭建的泊车棚,就算已经用了几十年,也可能被要求拆除!
森美兰芙蓉迪沙鲁花园(Taman Desaru)19 路的居民,最近因为泊车棚问题而感到头痛!因为当地 49 个搭建在路肩上的泊车棚接获芙蓉市政厅通知,要求在 30 天内自行拆除!

根据《中国报》报道,芙蓉市政厅于 10 月 2 日发出通知信,指居民未经批准在路肩搭建泊车棚违反《1974 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 46 条文。因此,市政厅要求居民在 30 天期限内自行拆除,否则当局将派人清拆,并向居民追讨拆除费用,甚至可能采取法律行动。
当地居民指出,这些泊车棚并不是最近才搭建的,大部分已使用超过 10 年,有些甚至已经存在 30 年。居民解释由于当地住宅空间有限,屋前通常只能停放一辆车,但现在不少家庭拥有两辆车甚至四辆。过去车辆停在路边曾导致道路变得狭窄、交通不顺畅,有的车被巴士撞,因此居民才陆续在路肩搭建泊车棚。

居民表示,搭建一个普通泊车棚也需要花费超过 RM3,000,如果必须拆除,不仅损失金钱也无法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部分居民坦言,他们明白路肩并不属于私人土地,但即使拆掉泊车棚,车辆最终还是需要停放在路肩,只是失去了遮风挡雨的设施。有居民猜测,这次事件可能与邻里之间争夺泊车位有关,也有人不满部分住户在路肩搭建货仓占用空间,却把车辆停在路旁或邻居家门口。
目前,大部分受影响居民已经联署上诉,并向小甘密州议员拿督拉扎里反映情况,希望市政厅能够通融。拉扎里表示,他理解居民面临停车位不足及交通拥堵的问题,并将把事件带入市政厅讨论,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至于这些使用多年的泊车棚最终能否保留,仍有待当局进一步商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