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开对了,不代表做对了!
根据报道,电子发票违规可面对最长 6 个月监禁、RM200 至 RM20,000 罚款,或两者兼施。毕马威马来西亚(KPMG Malaysia)提醒,企业实施电子发票时,不能只确保发票成功开出,也必须核实交易资料是否准确,并做好内部审核与管理。

目前,电子发票特别自愿披露计划将持续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企业若发现存在不合规情况,可在监管机构发现问题前,根据相关规定考虑主动披露并及时补救。
报道指出,电子发票通过验证,并不代表交易资料一定正确,也不代表企业已经完成必要的审核。企业还须确保内部管控有效,并清楚划分各部门的责任。

开票前须核实资料
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开票流程,并在开票前收集及核实买家的税务识别号码(TIN)等资料。
如果需要开出借项通知单时,也必须正确填写原有电子发票号码,不能为了方便而填写「NA」。
随着过渡宽限期结束,企业也应检查是否过度使用汇总电子发票,并确保符合内陆税收局的相关要求。例如,交易金额超过 RM10,000 时,须按照规定开具电子发票,自行开电子发票也只能用于指南允许的情况。

各部门须配合
电子发票涉及会计、采购、销售、资讯科技及管理层等多个部门,也需要客户和供应商配合。
企业应明确规定谁负责资料管理、交易分类、审批及处理异常情况,同时建立清楚的汇报渠道。如果各部门责任不清或不同做法,一旦资料出错,之后可能更难处理。
此外,企业可通过设置必填资料、交易金额门槛及审批程序,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并定期进行对账,从源头减少开票错误。

税收局已于去年 12 月 15 日发布电子发票合规审查框架,并展开相关执法活动。
报道也指出,企业可利用特别自愿披露计划期间,检查现有内部管控是否有效,并确认员工是否清楚自己的职责。在内部机制更加完善后,也可考虑参与税收局的税务企业治理框架(TCGF)计划。
电子发票不只是开票系统的改变,也让企业重新检查内部流程、责任分工及合规管理,避免因资料错误而面对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