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们睡路边?槟城建LRT政府赔5位数叫居民搬走!居民:连一辆国产车都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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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tify 番薯小编

槟城终于要引来首个 LRT 了,这对槟城人来说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尤其是过桥的上班族以后就可以搭火车来回。

槟城 LRT 全长约 29.67 公里,将会连接乔治市(George Town)与峇六拜(Bayan Lepas)硅岛,穿过槟威海峡至威省北海(Butterworth),可以说是连接重要工业区、旅游区和填海岛屿,贯穿槟城南北,提供无人驾驶的高效交通服务。

根据《中国报》指,为了让路给槟城 LRT,峇都蛮(Batu Uban)陆路交通局附近 27 户居民与商家,须在今年 6 月 30 日之前清空单位。有门牌的屋主可获 RM 42,000 赔偿;一些没门牌的住家,仅能获得 RM 8,000 ~ RM 10,000 赔偿。

居民称他们不反对 LRT 发展,但前提是赔偿金额必须合理,这样他们肯定愿意配合搬迁,让路发展 LRT,不过 RM 42,000 买不到国产车,更别说买屋子,他们更希望政府可以一屋换一屋,或者抬高价。

我们不是反对州政府发展,但 RM 42,000 能做什么?现在连一辆国产车都买不到,更何况是一间屋子,难道州政府为了发展征地,就要人民睡路边吗?

其中一名受影响的屋主表示政府单方面说已经免费给他们住了十几年,现在还赔偿 RM 42,000 已经很不错了。据悉,峇都蛮(Batu Uban)陆路交通局旁的罗弄双溪赖(Lorong Sungai Dua)的全部屋子所在地,都是属于州政府地段。

他承认确实这 30 多年来,当地居民不需要给地税,只需要给门牌税和每个月水电费。但是,现在政府只肯给 RM 42,000,这数目对他和其他居民来说相当不客观。

我们也明白发展的重要性,但才 4 万多令吉的赔偿,到底能做什么?本来有好好的家园,住了十几年,现在他们要我们人民睡路边吗?

为此,网民认为既然是政府地就应该给回政府。

别人的东西让你暂时用就要做好被人要回的准备

政府根本就可以直接请你走,不给你一分钱

1 屋换 1 屋想得太美了

到目前为止,政府还没有对居民的诉求做出回应,不过还是希望居民可以尽快找到新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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