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罗兴亚人及 UNHCR 卡持有人是否属于非法移民、移民局能不能采取行动的问题,引起不少讨论。
事情起因是有报道引述移民局总监拿督 Zakaria Shaaban 指出,持有有效 UNHCR 卡的人士,包括罗兴亚人,在部分移民违法事项上受到豁免,例如没有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合法准证或逾期逗留,因此不会因为这些特定情况被移民局采取行动。

不过,当天晚上,马来西亚移民局进一步发声明澄清,这种理解并不准确。移民局强调,从未发表「罗兴亚人持有 UNHCR 卡就不是非法移民的说法。事实上,持有有效 UNHCR 卡的难民仍然受到《1959/63年移民法令》约束,并不是拥有一张 UNHCR 卡,就可以自动豁免所有移民法律。

根据移民局解释,目前真正获得豁免的只有两类移民违法。
1. 是没有有效旅行证件或合法准证;
2. 是逾期逗留。

换句话说,持有有效 UNHCR 卡的人士,不会单单因为这两项情况而被采取移民执法行动。但如果涉及其他移民违法,比如没有合法工作准证或许可证却在马来西亚工作,依然可能被移民局采取行动。不只是持卡者本身,雇用他们但没有取得合法许可的雇主,同样可能面对法律行动。
所以,UNHCR 卡真正提供的并不是全面法律豁免,而是在特定情况下给予一定程度的行政或政策性保护。这张卡本身也不是马来西亚公民身份证、永久居民证,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工作准证。

政府过去也多次强调,UNHCR 卡并不代表持有人可以免于遵守马来西亚法律。如果涉及刑事罪行、交通违法或其他法律问题,持卡人依然可以受到调查和执法。


至于难民及寻求庇护者的管理,目前则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第 23 号指令下的政策机制进行,并由相关内阁委员会协调。内政部和移民局也正在通过难民登记文件计划,也就是 DPP,进一步掌握国内难民及寻求庇护者的资料。

UNHCR 卡并不是有了就什么都没事。它确实让持有人在部分移民事项上获得豁免,但这个范围只有特定项目,并不等于可以完全不受《移民法令》约束。尤其是非法工作这一点,移民局已经明确表示,依然可以执法。



